城乡居民医保使用如下:
1、普通门诊刷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住院刷卡,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刷卡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出院结算时,即时报销,报销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只交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3、门诊慢性病刷卡,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到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超过起付线标准后即时报销,个人只交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4、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刷卡,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区域以外的转诊转院医疗费用或异地安置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持医保卡、住院发票、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刷卡报销,所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报销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划入医保卡,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到就近的农业银行网点支取报销的医疗费。
如符合特殊病种确认标准,可向劳保部门申报,经相关部门鉴定为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才可享有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