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法律依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