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夫妻双方能够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挽回不了夫妻关系。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让双方经调解和好恢复夫妻关系的,自然不会判离;另外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夫妻二人感情并未破裂的,也不会判离。所以,诉讼离婚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程序:
1、男方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3、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庭前组织调解;
5、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