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你好,这里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垫付多久能到账吧。人保车险的商业保险和交强险理赔到账时间是不一样,所这里单独讲解最普遍的交强险赔付。在人保车险接到交管部门出具的抢救费用支付通知后,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抢救费用《承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之日起,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从作出核定之日起需要在七十二小时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给付保险时间:如果仅涉及财产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24小时。如果保险涉及人身伤亡且保险金额在1万元以下,72小时。如果保险涉及人员伤亡且保险金额在五万元以下,5天内。其他保险赔付情况一律七个工作日以内。对于保险赔付金额不确定的,需要在收到赔偿申请或给付保险金请求材料后,根据资料中可以确定的数额先行给予赔付,时间20天内。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索赔材料和相关部分证明后要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中能够确定的赔偿金额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者是致残致死金额限额的案件,在医疗审核人签署意见书之后可以先行赔付,时间为5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