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和交警的区别如下:
1、编制不同。
交通执法:交通执法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是交通部下属的二级,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使用事业编制,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执法,随着交通执法改革的完毕,将来会有很大的改变。
交通警察:交通警察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人民警察”,隶属公安部管理。使用行政编制,法律 法规 授权执法。
2、标志号不同。
交通执法:7位数字、8位数字、9位数字。非常乱,各省有各省的标准,等待改革后的统一。
交通警察:6位数字。
3、职责不同。
交通执法:大部制之后的交通部门,海陆空全管,从高铁到物流,从民航到水运。
交通警察:注重交通秩序管理,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权力。
4、工作地点不同。
交通执法:大部分超限站都在偏远郊区或村镇。
交通警察:有城市道路的地方就有交通警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