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他们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财产以首付方名义登记,离婚财产归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是取得房地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房地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补偿另一方;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子女购房,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登记财产。如果父母在婚前购房时资助子女购房,只支付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共同按揭偿还,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将房屋归登记房屋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屋产生的增值,房屋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