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详细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具体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端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商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
6. 付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