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桐乡市户口所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有关落户证明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交规定的材料由户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来办理落户事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户口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