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的处理:
1、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3、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应当遵守双方的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分割。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去世父母的遗产,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