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表及160元工本费。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B、符合要求的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C、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领取护照。两种方式:
A、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的地方)自取。
B、中国**EMS邮寄(可以寄到中国大陆任何一个地方,邮费22元收方付)。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以及办护照时的《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内没有领取证件的,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签证办理流程
1、自行查询签证信息
通过签证快搜功能,输入国家中文名称或拼音,可查询到您所需要办理的签证信息;
通过网站热门导航,可以根据各洲分布找到您所需要办理国家的签证信息。
2、来电核对签证资料
通过客服电话(010-85656691),与签证客服沟通,了解需要办理签证的最新信息,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近期大使馆受理时间等;
通过给客服发邮件的方式(4008986691#b.qq.com),了解您所需要办理签证的最新信息;
通过客服QQ、在线留言等方式,向签证客服了解您所需要办理签证的最新信息。
3、递交签证资料/缴纳签证费用/签订签证协议
递交签证资料:签证申请人可选择自送、邮递或委托他人递送等方式将签证资料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东方瑞景C座1107室;
递交签证费用:签证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签证资料的同时,通过亲自递交、委托他人递交、电汇等方式递交;
签订签证协议:签证申请可通过亲自上门签署签证协议、传真签署签证协议等方式进行签约。
4、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在收到签证资料和签证费用后,签证专员将在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并安排外勤人员在之后第一个使馆工作日前往大使馆递送签证申请;
需要申请人本人递交和面签的国家,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大使馆递交和面签。
5、通知签证结果
签证申请成功,在使馆允许的情况下为申请人领取签证,并将在第一时间通知签证申请人。
6、领取护照
申请人可通过自取、委托他人领取及邮递等方式领取护照、签证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