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讨债公司收取的费用依据涉及的标的数额来予以判定,具体情况是:其一、5万元以下的,收取费用是标额的50%;其二、5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收取费用是40%;其三,10万元以上的,是标的的30%。
一般正规的讨债公司会根据债务案件的欠款大小、案件难度制定收费标准,欠款金额大小直接影响着收费高低,欠款总金额越大收费比例越低。5万元以下是标的额的50%,5万元到10万元之间是40%,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是30%。
由于讨债公司行业的风险较高,一般收费都比较高昂,债务总金额即使再大,收费都没有低于20%,所以债权人在委托讨债公司之前,一定不要轻信那些远远低于市场价的所谓讨债公司,以免上当受骗,钻入讨债公司为债务人设好的价格陷阱。
二、欠款向法院起诉的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正规的讨债公司收取的费用具体是根据债务案件的欠款大小、案件难度来制定收费标准。5万元以下的,收取费用是标额的50%。5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收取费用是40%。10万元以上的,是标的的30%。除此之外,债务人拖欠欠款不还,债权人还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