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表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不验资的,并且注册资本实行认缴,而不是实缴,但是,股东必须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进行出资,如果出资有瑕疵,股东要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