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其委托他人代理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者是虽然没有签名,但是贷款人已经将贷款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了的,其贷款合同有效。其他情形的贷款合同没有本人签名是无效的,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