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一般需要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起诉阶段审查程序
审查起诉阶段程序是: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
4.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9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一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吗?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特殊情形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有多长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羁押时间一般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也就是羁押时间可以达到十二五日。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审查起诉阶段亲属可以去看守所吗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家属要是嫌疑人的辩护人。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