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与代理存在区别。代理是指一方授予他人代理权,他人依照代理权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其后果由一方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委托是一方将某些事务委托给另一方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的,只有经代理人批准,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批准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则视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