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的,合同一方可以不履行方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不履行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_x000D_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