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但若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所得的,未经双方书面协议,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关于该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只能由村集体共同享有。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_x000D_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_x000D_
第七十八条_x000D_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_x000D_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