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预约合同内容有:双方当事人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标的物的交付承诺和责任等。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_x000D_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_x000D_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_x000D_
(二)标的;_x000D_
(三)数量;_x000D_
(四)质量;_x000D_
(五)价款或者报酬;_x000D_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_x000D_
(七)违约责任;_x000D_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_x000D_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_x000D_
第四百九十五条_x000D_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