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最早颁布于1994年,最新的劳动法于2018年12月29日颁布。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等。
新的《劳动法》是2018年12月29日颁布的,而原《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经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是《劳动法》的第二次修正。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结合宪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劳动自由和政府适当干预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保护公平竞争。
三、如何判定劳动关系
提醒您,劳动关系的判定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劳动,未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下列凭证认定: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