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补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这个需要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丢失证明或者是破损的原件。
4、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照三张。
5、登记有误的需要先到原登记机关或者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
(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三)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四)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七章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