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家对付法轮"机构是中国政府主导成立的、专门负责打击和镇压法轮功组织及其相关活动的机构。该机构属于国家安全部门,由公安、国家安全部以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该机构的设立源于2000年,时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指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打击和镇压法轮功的统一指挥机构。此后,该机构多次升级改革,功能持续强化和扩大。该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开展打击和镇压法轮功组织的各类行动;在海内外追踪和打击海外势力对中国的渗透和破坏;对于境外法轮功组织及人员的追踪和打击等。该机构在中国政府打击法轮功组织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因侵犯人权、违反法律等问题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批评和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实施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武装叛乱、策反、搞间谍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当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