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场所,其对学生的安全和教育质量有着特别重要的责任。如果学生在校内或者参加学校活动时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学生行为存在过错,学校可以适度减轻赔偿责任。对于学校的保护责任,尽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和裁判实践。学校通过控制课堂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必要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等方式,尽可能地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是,一些学校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学生在校内发生人身伤害。如果学生受伤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当或教师的过失所致,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 从事具有危险的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学校在日常教育、管理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