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公安局传唤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小时,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这些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4个小时。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第一款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