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财产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
5、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分居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就是各自的财产,若无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