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包含了犯罪论和刑罚论,刑法分则则是具体规定了犯罪和相应法定刑,是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划分了十类犯罪。就刑法分则哪10类犯罪、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刑法的渊源,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分则哪10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以下10大类犯罪:
(一)危害我国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我国刑法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规定在我国《刑法》的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其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该原则规定在《刑法》的第四条。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规定在《刑法》的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三、刑法的渊源
刑法渊源是指刑法权产生的根据和刑法的表现形式。
刑法渊源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
直接渊源是指成文的刑法法规包括刑法典、特别刑法、单行刑法法规、附属刑法法规,以及根据法律授权,以行政命令形式颁布的有关犯罪与刑法的法律文件。
间接渊源一般指习惯、判例、解释、学说等。
世界各国刑法由于国家性质和所属法系不同,对刑法渊源确定的范围也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按照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仅以成文法为刑法的渊源。
而英美法系国家则把习惯法和判例也视为刑法的渊源,法官定罪量刑有恪守成案的义务,凡与判例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各级法院必须遵守本法院或上级法院已有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