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和公安局法医:司法鉴定所与公安局法医检验所的区别在于:一,是两者的成立依据法源不同:司法鉴定所是依据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而设立;公安局法医检验所(一般叫叫法医鉴定中心)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而设立。二,是隶属关系不同:法医鉴定中心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由公安机关管理;司法鉴定所是依法成立(具备法定条件都可以成立),由司法机关管理(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三,是业务范围不同:法医鉴定是以活体损伤的鉴定工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司法鉴定则包括了,物,事等鉴定对象,涉及更广泛。四,是受鉴时限宽度不同:法医鉴定须及时鉴定,多为临事临床鉴定,而司法鉴定可以事后进行,相对时间宽度要大的多。亲,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您还有其它问题吗?欢迎像我提问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