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力交罚金:
1、罚款属于附加刑。未缴纳的,不影响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应当释放罪犯。但是,未缴纳的罚款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没有钱支付罚款,法院将检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没有,可以暂停支付。但只要法院随时发现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追回。只有因不可抗拒的灾难无法支付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3、如果不能缴纳罚款,虽然不影响已判刑罚,但会影响减刑。减刑的前提是缴纳罚款。
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