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争议焦点应为该子(女)与男方有无血缘关系,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
2、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况,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
3、双方争子女抚养权或都不想抚养孩子的,争议焦点为离婚后的子女归谁抚养,由各方负责各自对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的举证责任。
4、对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由双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5、对探视方式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探视子女的方式,举证责任分配同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