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得的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收入、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在填写个税申报表时,有可能出现填错、漏交等情况,这就需要进行更正操作。更正个税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度申报表(A类)”,在申报表中注明更正原因、更正时间等信息,并尽快提交税务机关进行审核。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或者虚报、少报个人所得税的,应当补缴税款,并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如果发现个税申报表填写有误,以及违反个税规定导致的退税、税额减免等情况,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并按照要求补缴应纳税款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