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照新高考方案,湖南将实施“3+1+2”的模式进行,高考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为物理或历史必选一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2”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任选2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后的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法律依据】: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科学选拔人才,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12月29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安排、录取办法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