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的哪个机构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
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是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因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是应该是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即县妇联。
妇联工作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5、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7、完成好街道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社区妇联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因此,妇联是对妇女儿童负责的人民政府部门,这点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我们就可以在妇联那里进行反应情况,才能让大家得到更好的帮助,解决实际的问题。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晖律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