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事故包括死亡吗

律师回答

究竟怎样才能构成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有的学者认为,应当具备的要件是:一是事故必须发生在学校与学生之间,二是事故必须发生在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环境,三是事故必须发生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四是事故必须与育人密切相关,五是构成事故必须存在学生人身伤残或死亡的较为严重的后果。
      这种看法基本上说出了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要求,但是在一些方面还不够准确。

      笔者认为,既然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过错责任,那么构成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者学生在校期间致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这个要件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局限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就是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事故,不包括财产损害事故。受到伤害的应当是学生,或者学生致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在前者,学生是受害主体,是受害人;在后者,学生是致害人,是实施行为致人损害的加害行为人。
      2、学生伤害事故应当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这里的在校期间,应当作广义理解,即不是仅仅指形式意义上的在校期间,而是在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期间。前述“门至门”的原则,应当是确定这一界限的标准。其基本含义,就是学生确实是在学校的管理之下,脱离学校的管理,学校不再对学生的伤害事故负责。例如,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也是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之中,并没有因为学生不在学校,而丧失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对这种校外活动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期间问题上,人们最常发生的错误就是:只要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就有过错,就应当负赔偿责任。
      3、仅仅指学生受到的伤害事故,还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这两方面的人身伤害事故,都是学生伤害事故,都是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
      人身伤害事故的表现形式,是伤害和死亡。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研究,这种损害事实还应当表现为财产的损失,例如,医疗费的支出、护理费的支出、丧葬费的支出,等等。在人身伤害事故的损失中,要不要包括精神损害的损失,有人持反对态度。这种意见是不对的。在人身伤害的损害中,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不能凭着人的主观好恶而取舍。在立法和司法上,已经确立了对人身伤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没有理由认为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场合不实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因此,对学生伤害事故中的精神损害,也要予以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也对此予以明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违反《教育法》规定
      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行为,原则上是实施教育、管理和保护中,没有正确履行或者违背《教育法》关于学校履行的这种职责的行为。
      在具体的行为方式上,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学校疏于管理的行为
      学校在教育和教学活动中,疏于管理义务,致使在这个过程中,造成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后果,以及学生伤害他人后果的发生。这种管理,是对学校活动的管理,不是指对学生的管理。这种行为是学校自己的行为,是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因而属于普通的侵权行为,学校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例如,江西某小学的厕所年久失修,险象环生,但是学校疏于修缮,致使某日倒塌,68名学生落人粪池,造成28人死亡。这就是学校自身疏于注意义务,是自己的不作为行为造成了未成年学生的死亡和伤害后果。该学校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说明的是,学校的这种行为,是对自己本身行为的不注意,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对学生所负的那种管理、教育和保护的注意义务。
      2、学校疏于保护的行为
      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保护的义务,尤其是对未成年的学生,负有其安全的保护义务。学生在校接受教育,学校虽然不是承担的监护义务,但是仍然应当承担其安全的保护义务。负担这种义务,就应当善尽职守,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和懈怠而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学校疏于这种对学生安全的注意义务,致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学校的行为构成违法。例如,在学校遭遇的意外事故中,学校应当并且有条件救助学生,却不救助,教师率先躲避灾害,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就是疏于对学生的保护,对损害的发生,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3、学校疏于教育的行为
      这种教育行为,是专指对学生的教育,而不是指广义上的教育活动。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没有尽到教育职责,使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教师在对学生教育后,学生拒不服从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可以免除学校和教师的责任。
      学校的上述行为,包括学校的行为,也包括负该种责任的教师的行为。学校的疏于职守行为,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学校的教师在教育和教学活动中,其行为疏于执行职务,其行为的后果属于职务行为。当其行为不当,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造成学生伤害或者学生伤害他人,学校应当承担转承责任。
      在对学校行为违法性的判断上,应当违反《教育法》和民法的规定。《教育法》规定的标准,是学校承担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民法规定的标准,是对学生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义务。违反这些法律规定,就构成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性要件。
      学校的违反《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学校疏于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的行为,须与学生伤害或者学生伤害他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有客观的因果关系,即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两者之间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
      在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因果关系上,在一般情况下,学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只有一种因果联系,即学校的行为就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没有其他原因。这样的行为就是结果发生的惟一原因。具有这样的因果关系,学校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很多时候,学校的行为并不是损害结果发生的惟一原因,而是由于多个行为引起了损害结果的发生,而学校的行为仅仅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这时候,应当认真判断,研究学校的行为究竟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还是条件。如果是原因,则与其他原因构成损害发生的共同原因,学校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那份责任,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仅仅是条件,并不是原因,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有疏于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行为,但是其行为不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因果关系,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校在实施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时有疏于职责的过失或者重大过失
      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后果责任,还必须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只有学校在主观上具有过失,学校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则不承担责任。
      确定学校过失的标准,是学校的注意义务。学校的注意义务,就是《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这种义务的性质,应当是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是一种很高的注意义,高于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和普通人的注意。学校作为一个谨慎人,对自己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保持高度的注意,防止发生损害事故。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过失。学校存在这种过失,就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人身伤害事故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一、人身伤害包括人身伤害包括的方面有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二...查看全文

工伤人身死亡赔偿包括哪些

法律解析: 工伤人身死亡赔偿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查看全文

工伤人身死亡赔偿包括哪些

工伤人身死亡赔偿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查看全文

工伤人身死亡赔偿包括哪些?

律师分析: 工伤人身死亡赔偿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查看全文

重大责任事故罪包括死亡1人吗

重大责任事故案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应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条和《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罪是否包括诱因行为导致人死亡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与被害人黄某死亡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陈某持镀锌管追赶黄某,导致黄某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尽管陈某不具备医学知识,但他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陈某被判有期徒刑二...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法律分析: 行为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_x0...查看全文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辩护词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解析: 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认定、轻罪辩护的有关法律依据能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查看全文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辩护词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辩护词内容包括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认定、轻罪辩护的有关法律依据能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是...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他人以致他人死亡的,按照情节的轻重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可以判处死刑。故意伤害罪是很常见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伤害他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伤害达到了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

故意伤害构成犯罪的,一般要求造成他人至少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之中最严重的情节了,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查看全文

人身伤害死亡索赔程序

本文介绍了人身伤害及死亡索赔程序的相关内容,包括伤情鉴定、伤残鉴定、索赔内容、索赔标准和流程等。具体来说,当事人应向警方报案,接受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中,受害人家...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吗?

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2、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查看全文

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法律分析: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 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而造成死亡结果,主观上只具有伤害的故意而不具有致人死亡的故意,死亡的结果是因为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死亡的结果是故意伤害行为罪行的加重评...查看全文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另一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而遭成其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侵害,受害的一方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的另一方当事人赔偿其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查看全文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词应包括哪些内容?

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认定、轻罪辩护的有关法律依据能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故意伤害罪辩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轻辩护成功 关于【故意伤害罪辩护】故意...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不包括

故意伤害罪定罪要件条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会判死刑吗?

律师分析: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可能会判死刑。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可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如果情节特别恶劣或严重的,经法院裁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会判死刑吗?

法律解析: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可能会判死刑。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可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如果情节特别恶劣或严重的,经法院裁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查看全文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会判死刑吗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可能会判死刑。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可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如果情节特别恶劣或严重的,经法院裁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