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开庭前调解不成功如何处理
1、一般调解不成的会直接立案处理,或者直接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开庭前调解可以简化程序
开庭前调解,是法院正式组织开庭前,因双方当事自行达成和解,或者在法官的主持下得以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或者请求法院出具了调解书的调解行为。
如果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就可以简化开庭笔录,直接将调解意见写进调解笔录中,并制作民事调解书。
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现实就已经履行的,那么案件就此解决掉。如果,负有履行义务一方没有按照调解的内容及时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持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开庭后调解通常在庭审辩论结束前进行
法院已经开庭了,就是每个阶段都可以申请调解,因为通常在开庭时法官就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在开庭的庭审辩论结束前还会询问是否接受调解,如果是法院已经庭审结束了,是不可能进行调解的,因为整个审判流程走完,只等下判决就行。
这个时候调解最大的好处是,法官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基本掌握了全部的案件事实,更利于案件中把握调解的分寸,得出更符合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
调解可以减轻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有意愿,法官都会积极组织的,但是原告一定要思考清楚,避免因为对方的策略而耽误了时机。
如果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心与对方调解,那在法院开庭调解的时候就要积极表明自己的态度,释放自己的善意,争取对方的同意以让调解能成功。一般调解不成的法院就会直接立案处理,或者直接开庭审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