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1.工商政策优惠对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会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者实行试办期制。其中从事商贸经营者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者试办期两年。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2.注册资金认缴延期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3.税收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希望咨询一下目前大学生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法律依据:《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市财政专项拨款,鼓励学校、社会等多渠道联合资助。其中:市属公办高校就业创业经费在基本经费定额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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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法律依据:《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市财政专项拨款,鼓励学校、社会等多渠道联合资助。其中:市属公办高校就业创业经费在基本经费定额中列支。
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在收费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以下项目:(1)行政管理类收费,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向被管理对象收取的费用;(2)资源补偿类收费,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开采、利用自然和社会公共资源者收取的费用;(3)鉴定类收费,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或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检验、检测、检定、认证、检疫等收取的费用;(4)考试类收费,即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组织考试收取的费用,以及组织经人事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考试收取的费用;(5)培训类收费,即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开展强制性培训收取的费用。社会培训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天津市硕士人才补助政策有哪些优惠政策
天津人才补贴政策为:1.本科每人每年1.2万元,3年3.6万;2.硕士每人每年2.4万元,3年7.2万;3.博士每人每年3.6万元,3年10.8万。补贴需要由人才所在企业为人才申请。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七)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 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 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第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