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三)、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机录下的自己的口述遗嘱。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四)、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五)、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也可以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遗嘱,并由其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在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员二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立遗嘱应该注意这些问题: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立遗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立遗嘱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3、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4、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5、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6、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
遗嘱一定要公证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嘱有多种形式,没有一定说要公证,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最稳定。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遗嘱公证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公证遗嘱为代书遗嘱,无代书人签名、无见证人签名,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2.公证程序瑕疵,一审法院认定遗嘱无效;3.违反公证程序规定,遗嘱被撤销;4.遗嘱为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无效;5. 遗嘱人确认、核对遗嘱内;6.公证遗嘱的形式;7.遗嘱人缺乏遗嘱能力;8.遗嘱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9.遗嘱中所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10.遗嘱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立遗嘱应注意什么问题
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