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著作权转让合同许可登记的法律规定是转让著作权的,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转让著作权需要订立书面合同,依法约定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