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宪法中功能公民权利内容主要分为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包括:自由迁徙权、言论自由权、宗教及信仰自由权、身体控制权、隐私权、财产权、职业选择权、住所选择权、成立组织权利、诉讼权、契约权、专利权、法律面前平等权。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立和参加政党权利、政治游说权利、居留归化权利、避难权、反对权、知情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美国《1787宪法》修正案规章: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