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那么上海结婚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在上海结婚落户需要携带迁入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新立户的房产证明、结婚证明、迁入地区同意的证明文件。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符合条件的当地的派出所应该备案进行审理,迁入结婚当事人的户籍进行办理。
综上所述,外地人落户上海户口的,其配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配偶拥有上海户口且已经落户十年;配偶需要已经达到35岁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