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部、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