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则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该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方法: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同居期间的婚礼债务怎么认定
同居时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不管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筹备婚礼,可以认定为是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那么债务当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民间借贷夫妻一方签字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夫妻一方签字认定情况:民间借贷夫妻一方签字,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视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