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别人起诉收到通知后怎么处理?
搜集证据,积极答辩。
1.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
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因不了解证据的价值未取得。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
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
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
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别人起诉代表着息是属于被告方,而自己一定要选择及时的应诉,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样自己才会有胜诉的机会,如果自己选择不应诉不理会,那么法院也是会按缺席的方式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