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 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东部产业园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2. 益阳市新殡仪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4. 年产800吨甲醇固体燃料建设项目
5. 年产20万件畜牧生物质棒香项目
6.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7. 桃江县博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保技改项目
8. 湖南省青云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仙溪镇山口黄金林养殖基地项目
9. 锂电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项目
10. 高强超细金属纤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1. 新能源智能游艇开发制造建设项目
12. 和瑞小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