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外,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