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受的精神伤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1、离婚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情况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精神损害情况而定;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离婚精神损失赔偿: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一方犯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