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租车出城带客回来没有超过打表金额算不算议价。开出租车的,每年都会被各种各样的乘客投诉。投诉最多的,大就是不按计价器收费了。但很多城市起步价本来就不高,基础运价也很低,一公里才一块多钱,如果哪个乘客跑乡下了,或者跑下小长途,明明回来就放空了,你不议价,还打表去,可能只会赔钱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第三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 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 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