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律师代理费应由委托人承担,也就是说,谁委托的律师就由谁承担,而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然而,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对方承担的,也就是由败诉方而承担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第二条
可诉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合理规章,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