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市公安局发布通告,9月29日00:00起,城区交通组织有调整:1. 取消国窖大桥、忠山隧道及匝道单双号限行措施。2. 恢复长江大桥早高峰(07:30-09:00)“三出一进”交通管控方式。3. 恢复连江路一段(枇杷沟)双向通行,保留其它道路(广营路、凤凰路、三星街、南极路、肖巷子路、白招牌广场环形道路、忠山路三段)单向通行方式不变。4. 调整国窖大桥、沱江二桥“公交专用道”为“公交优先道”(社会车辆可共用车道,但须主动避让公交通行);保留江南路、蜀泸大道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间调整为07:00-19: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