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14年8月,安徽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公布了“53种无需输液的常见病清单”,加强静脉输液的管理。作为国内较早对静脉输液进行限制的省级卫计委,其相关负责人当时也表示,不搞“一刀切”,遇到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医生可灵活处理,但对确实需要输液的需附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三、尽可能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省确定了部分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见附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全面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专题培训。今后治疗上述疾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要对门、急诊静脉输液情况进行基线调查,摸清现阶段存在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努力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建立静脉输液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四、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在开展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静脉处方点评,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医疗机构每月随机抽查一周门、急诊不少于7个常见病、多发病(内科2个病种、外科2个病种,妇科1个病种,儿科2个病种)处方各50例(不足者以实际例数为准),了解门、急诊静脉输液使用比例,并对抽查处方(用药医嘱)进行点评,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跟踪管理,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