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久拖不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话,超过上述期限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上述期限的起算,是从案件正式立案之日开始的。案件到法院有可能会有调解期,这个调解期限是不计入审限的。
2、如果您是原告的话,被告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会提起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了,被告就管辖权异议很有可能还会提起上诉。
3、您是原告,但是被告法院穷尽所有措施无法向被告送达起诉资料的,那么就需要办理公告送达了,至少也要30天。
4、案件如果涉及到专业问题的鉴定,这个鉴定期间也是不计入审限的。有时案件可能还不仅仅只是一项鉴定,可能涉及多项鉴定,那时间就长了,几个月到半年多不等。
5、“先刑后民”的原则,如果您的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中有人涉嫌刑事犯罪,而该刑事案件的审理会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处理,这时法院就是中止审理,中止事由消失后才会恢复审理。
6、如果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会作为您的案件审理的依据,但是其他案件尚未审结,这时也会中止审理。
二审流程是: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以及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分别作出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的决定。
3、检察院派员出庭。
4、开庭审理。
5、宣判。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