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淮安市民在办理市外(省外)门诊、住院等医疗保险报销业务时,可以根据医保政策中的一项特殊政策——淮安门特,享受报销比例提高至80%的优惠待遇。具体来讲,门特包括门急诊、住院、门诊处方等流程,并且限定了参保年限和使用范围。其中,参保年限限制为3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即在淮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使用范围限定为开展全国统筹或者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的医疗机构。需要注意的是,门特政策只适用于门急诊、住院等医疗保险报销业务,不适用于礼品、中药饮片等非医疗项目的报销,也不适用于医保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